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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明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人防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550-8022205
     传    真:0550-8022205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1)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机构领导
     (2)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机构设置
     (3)明光市城乡规划局部门动态
     (4)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
       (5)明光市城乡规划局规范性文件
     (6)明光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公开
     (7)明光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计划
           (8)明光市城乡规划局公告和新闻发布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公告栏、大厅各窗口以及网上公开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的程序和答复方式: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受理,联系方式同上。
     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
    (1)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能提供信息索引、名称、生成日期等内容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应尽量提供。
    (2)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府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3)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查阅受理点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4.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受理申请后,按照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进行分类答复。对可以现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申请的,应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规划局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转至局机关相关科室,承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根据下列情况按规定程序提出办理意见报局办公室审核:
     (1)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信息;
    3)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政府信息;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
    6)申请的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姓   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获取信息的申请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意,有意见或建议时可拨打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电话306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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