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明光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24   作者:明光市财政局    来源:明光市财政局    阅读: 次   字体:[] [] []

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1月16日至18日,对明光市2017年度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评价指出的存在问题,我市高度重视,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工程方面,制度建设及执行不到位,个别责令整改项目,没有进行复查的问题

我市2017年责令整改2个项目,其中有1个项目整改后,没有形成责令整改-整改-复查-复工的闭合流程,只是进行了复查,口头同意复工,没有形成书面复查意见和下达复工指令,我们已经对该项目下达了复查意见,补办了复工通知。

二、关于工程方面,个别项目没有及时进行竣(交)工验收的问题

2017年乡道(桥大路)项目,因配套工程未验收,造成该项目没有及时进行竣(交)工验收。2018年2月滁州市交通局委托滁州市交通质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竣(交)工验收。

三、关于财务方面,地方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低的问题

因我市县乡公路项目申报计划时,投资规模较大,上报的地方配套资金过大,实际完成项目的合同投资,远远低于计划投资,在项目招标后,又没有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造成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底。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在2018年项目申报时,对每个项目进行认真的概算编制,上报的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投资规模基本吻合。

四、关于财务方面,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截止2018年7月7日,2017年度所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拨付工程款。

五、关于财务方面,制定的地方配套资金筹集措施计划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

截止2018年5月底,根据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资金实际需求,我市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足额到位,并支付至施工单位,结余资金为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在专户存储。

六、关于财务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未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进度滞后,未按照进度申请资金的问题

我市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筹集,按照放贷银行的相关规定,贷款项目资本金需要进入放贷行账户,我市部分专项资金作为资本金进入放贷行账户,造成这部分资金没有进入国库集中支付。为此,我们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工程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进度申请和使用资金,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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