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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J00101180200/201807-86127  信息分类: 招生范围及招生条件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18-07-27 14:43
发布机构: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7-27 14:43
 生效日期: 2018-07-27 14:43:29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词: 招生
称: 关于2018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8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7

明教体〔2018〕99号

 

关于2018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统筹安排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巩固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成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9号)及《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滁教体基〔2018〕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学区划分只限于本学期新生入学报名,不作为转学学区依据,转学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具体学额情况按规定统筹安排。

(二)坚持均衡发展的原则。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学生入学需要,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三)坚持按照标准班额配置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班额,严格执行“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年级起,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50人,确保实现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含66人)超大班额的目标”,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异动管理,杜绝由转学造成的大班额。

()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市教体局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二、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拟开设 56个班,招收2520人。其中:实小拟开设12个班,招生540人;工小拟开设4个班,招生180人;逸夫拟开设8个班,招生360人;新生拟开设4个班,招生180人;三小拟开设6个班,招生270人;明湖拟开设12个班,招生540人,滨河拟开设10个班,招生450人。

2.城区初中七年级拟开设 56个班,招收2800人。其中:二中拟开设16个班,招收800人;三中拟开设12个班,招收600人;明湖学校拟开设10个班,招收500人;滨河拟开设8个班,招收400人,嘉山中学拟开设10个班,招收500人。

以上招生计划为前期摸底计划,在报名过程中将根据各校生源分布情况,对各校开班数作适当调整。

3.各乡镇街道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的目标,以保障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及升学,并妥善解决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入学。

三、招生办法

教体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各校招生可容纳额度,合理划分学区,2018年城区学区划分范围见附件1,农村学区为当地中小学。各校要根据学区划分的具体规定接收本学区内的学生。

户籍在本市城区,符合“两个统一”(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学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为准,须凭房产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

因城市发展,房屋征收,尚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可凭征收相关证明材料,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对少数秋季入学报名时未满6周岁、但在招生当年12月底前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有送其就学愿望的,学校在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

2.初中招生。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根据毕业学校初审和教体局复审结果,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持由所属学区中学印制、原就读小学代发的通知书,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农村中学9月1-2日组织本学区内学生报名。

(二)民办学校招生

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体局审批,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三)特殊群体招生

1.“三残儿童少年入学。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各生源地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身体和家庭实际状况,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三种渠道,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均享受义务教育相关优惠政策。另外,明光特教学校今秋继续招生,准备再招收1个培智班,招生办法将另行通知。相关政策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的通知》的通知(滁教体秘〔2017〕111号)执行。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入学。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市教体局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按照学校对应的服务学区承担接纳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务,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农村学校就读的由当地中心小学和中学统一安排,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各校不得拒收。确保每一位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3.从严控制农村学生无正当理由到城区入学和向城区转学,鼓励转户口到城区入学。

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防止农村教育资源闲置和城区教育资源被挤占,从严控制无正当理入学和转学。凡将户口转入城区的,无论是否有住房,申请进城入学,均由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确保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4.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无论是否脱贫,都将给予关心和关爱,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5.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给予同等优先。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2013〕22号)文件要求执行。

6.外来投资者和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给予同等优先。主要指招商引资投资人及企业高管(外地户籍)和市里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适龄子女入学。

无固定住房。外来投资者需经市园区管委会或投资合作促进局核实确认,高级人才需经市引进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相应选聘机构核实确认,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同等优先安排入学(需出具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引进高级人才证明材料、投资证明、高管任命文件等有效证件)。有固定住房的,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五、时间安排和审核要求

(一)时间安排

1. 5-6月,城区各小学对各自学区内幼儿园大班学生数进行摸底,收集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地证等),并进行登记,初步审核掌握两个起始年级学生学区分布情况。

2. 6-7月,教体局根据城区各校对幼儿大班学生数及六年级各学区学生数分布摸底情况,召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制定2018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并进行公示。

3. 8月12-15日,教体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分管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对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逐校复审,确定每一位学生所属学区。家长所提供房地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必须是原件,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由家长签字确认属实小学留存备查。

8月16-20日,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根据教体局复审结果,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持由所属学区中学印制、原就读小学代发的通知书,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

4. 8月12-19日,城区小学组织一年级正式报名(上午8:00-11:30时,下午15:00-18:30时,双休日正常上班)。

8月20-23日,教体局组织城区小学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对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报名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每一位学生所属学区。报名登记及整理、审核工作务必于8月27日前完成,8月28—31日各校公布招生名单,9月1-2日新生报到注册。

5.农村中小学9月1-2日组织所属学区学生报名。

6.9月3日正式上课。

(二)审核要求

1.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必需明确签字确认,凡是拿不准的,一律上报集体会商。

2.重点审核房地产证和户口等信息的真实性,实际居住情况要查访核实,凡是有疑问的一定要上报审核,请国土、公安等部门配合。

六、报名登记材料

1.城区常住(有户口、有居住房,下同)和已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①户口簿,②房地产证(征收户需提供征收协议,已安置户需提供安置协议),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口簿,②房地产证;非城区小学毕业生须再提供以下三项材料:③申请报告(本市农村小学毕业生的申请报告须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同意),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小学电子学籍号。

上述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如户口簿不能反映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隶属关系,须提供其他有效证件;如无房地产证或证件不全,须提供其他有效证件。

所提供房地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合法有效,同时提交家长签有“承诺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的地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2.报名农村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

3.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到城区就读。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④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六项材料: ①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④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⑤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⑥小学电子学籍号。本市农村小学毕业生非本学区中学报名的申请报告须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同意。

4. 驻军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市人武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市人武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小学电子学籍号。

5.招商引资投资人、企业高管(外地户籍)和市里引进高级人才适龄子女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的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或引进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②户口簿,③投资人及企业高管证明材料(需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或引进高级人才证明材料(需加盖引进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或引进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②户口簿,③投资人及企业高管证明材料(需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或引进高级人才证明材料(需加盖引进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小学电子学籍号。

七、报名登记程序

1.小学一年级

(1)城区常住和已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口适龄子女及农村适龄儿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区小学报名。

(2)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在城区小学入学或转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由教体局统一安排登记、审核(登记、审核地点设在新生小学),根据学校学额情况和登记学生分布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到农村学校就读的由当地中心小学统一安排。

 2.初中七年级

(1)城区小学的毕业生,由教体局根据学额、学生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中学负责印制入学通知书,交由原毕业小学代发。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明光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原则上明湖、滨河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三小、实小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嘉山中学;逸夫、工小、新生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明光市第三中学。

(2)农村中学的新生报名,由当地中心小学提供经教体局小教科验印的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

(3)在外地读书和本市农村小学的毕业生到城区入学初中七年级的,其中有城区户口和住房的持相关材料到学区中学登记,由登记学校负责审核,报经教体局批准后,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进城务工子女没有城区户口和住房的毕业生,由教体局统一安排登记审核(登记审核地点在市新生小学),本着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4)农村中学负责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和非本学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到本校读书的入学工作。

3.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其父母可持申请报告、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人武部审核登记,教体局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2013〕22号)文件要求执行。

4.招商引资投资人、企业高管(外地户籍)和市里引进高级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无固定住房的,外来投资者需经市园区管委会或投资合作促进局核实确认,引进高级人才需经市引进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相应选聘机构核实确认,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需出具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引进高级人才证明材料、投资人及企业高管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有自有固定住房的,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应加强领导,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家长提供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2.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由于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正在逐步实施,各校就近分布的生源不均衡,划定学区存在道路临界等现象,各校应本着统一认识、顾全大局、服从协调、确保稳定的原则,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

3.精心操作、规范招生。各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在教体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班级规模,班额为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教师配备上要均衡合理,新生编班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分配,班级编制完成后,随机选定班主任和配班的教师,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等;严禁任何学校举办所谓“实验班”、“衔接班”等。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转学、入学手续费等。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面试,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正常入学、升学。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校要通过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向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学区范围,争取家长、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招生监管和违规处罚力度各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保持和公安部门、国土房产、乡镇街道、社区紧密联系,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和责任督学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原则性强,希望各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制度,严禁各校自行接收学生,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市教体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制造假证、假材料获取入学资格,一经查实,将一律予以退回原户籍学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实行公示制度。各校需将新生入学信息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并公布市教体局中小教股和监察室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室电话:8158442  中小教股电话:8153112

此文只适用于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下一年将根据最新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重新下文。

 

附件:1.明光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及分布图

2.明光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解答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

 

明光市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一)小学学区

实小

1.公安路、菜市街以东,池河大道以南,双拥路以西,南线西段至铁路,南线东段至板桥路;南大寺东巷。

2.女山路以东,花园路以南,明珠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除明珠园4-5组团)。

3.板桥(除周郢队),大李,原黄庄村的黄庄队、官池队、顾桥队。

工小

1.韩山南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南,公安路、菜市街以西,铁路线以北;南大寺西巷。

2.韩山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南,车站北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

逸夫

1.车站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女山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

2.女山路以东,龙山路以南,明珠路以西,花园路以北;明珠园小区4-5组团。

3.韩山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明珠路以西,嘉山路(五马路)以南。

4.小南郢、万豪一期。

新生

1.韩山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南,沿面粉厂宿舍大门向南经啤酒厂宿舍楼后院墙向南至铁路以东。

2.池河大道以北,搬运新村巷向东接耐火东村,向东经三中北门至韩山路以南,韩山路以西。

3.小河南、小圩子、呼园、张湾、上赵。

三小

1.明珠路、双拥路以东,龙山路以南,抹山路以西。

2.宁洛高速公路以西原新塘村(现汪冲新区、香樟苑、森泰阳光苑、明凤花园)。

3.原严岗村,原徐郢村,原黄庄村的庙东、庙西队。

明湖小学部

1.洪武路以东,嘉山路以北,明珠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抹山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北。

2.老卞郢、老沙坝村。

3.抹山学校建成后,明湖小学学区将要重新划分。

滨河学校小学部

1.嘉山路以北,洪武大道以西,高速公路以南,池河以东(不包括小南郢)。

2.池河大道以南,面粉厂宿舍大门向南经啤酒厂宿舍后院墙向南至铁路以西(包括滨河安置小区)。

3.池河大道以北,搬运新村巷向东接耐火东村,向东经三中北门至韩山路以北,嘉山大道以南,金达路以西(不包括万豪一期)。

(二)中学学区

嘉山中学

1、车站南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南,黄郢路以西

2、新庄路以南(包括板桥、大李、严岗、徐郢、映山、卞庄)

明光市第二中学

1、池河大道以南,黄郢路以东,新庄路以北,高速公路以西

2、池河大道以北,车站北路接龙山路交叉口向东至山后路以东,嘉山大道以南,明珠路以西,龙山路以南,抹山路以西

明光市第三中学

车站路以西,龙山路交叉口向东至山后路以西,嘉山大道以南,万豪小区以西沿搬运新村路以东,交通路以东(包括小南郢、张湾、上赵、小河南、小圩子、呼园)。

明光市明湖学校初中部

1.洪武路以东,嘉山大道以北,明珠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抹山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北。

2.老卞郢、老沙坝村。

明光市滨河实验学校初中部

1.池河大道以南,交通路以西。

2.池河大道以北,搬运新村路以西,嘉山大道以南。

3.嘉山大道以北,洪武大道以西(包括赵府村),池河以东。


备注:以上学区划分只限于本学期新生入学报名,不作为转学学区依据,转学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具体学额情况按规定统筹安排。


 

抄送: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市人武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房产局、人社局、残联、投资合作促进局、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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