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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赶月

发布日期:2018-06-14 14:54来源: 明光市旅游局作者:旅游局审核人: 阅读次数:背景颜色:

“流星赶月”是津里街独有的民间舞蹈。每逢春节至元宵期间随灯会出动,在广场表演,是民间灯会中的一支。“流星赶月”初名“打场灯”或曰“球子灯”,曾易名“流星灯”,后定名《流星赶月》。这是以舞“流星球”为特征,变化队形为主,有一定主题内涵的群舞。表演者手持一长木柄,两端各装一只可转动的空心花球。舞动木柄花球飞转,令人目不暇接,“圆场”中变化队形,演员足下生风,轻盈而欢快。夜间出动,红灯蜿蜒,势如流火,驻足表演,飞光流萤似繁星闪烁。配以锣鼓伴奏,更增加热烈欢快的气氛。

民间艺人李福如(1923年生)、张尚泉(1925年生)说:明万历年间,位于七里湖畔的津里街,每逢正月闹花灯,为使观众秩序良好,组织了专人“打场”;由数十人手持“流星球”紧跟舞队之首——“龙灯”之后,每到一处,各班花灯锣鼓齐鸣,他们就舞动“流星球”分向四面走去,使观众纷纷后退行成一个圆形场地,供各班花灯演出。这种舞“流星球”的形式深受群众喜爱,有时“打场”前后也偶作零星的舞球表演,后来逐步演变为灯会上的固定节目,称之为“打场灯”,或叫“球子灯”。

津里街民间有“灯会”组织,专司历年花灯制作演出安排之职。因“球子灯”独具特色,深受当地百姓欢迎,被津里街“灯会”组织认可并接纳。“球子灯”被接纳后,其演出有了较大的变革。一是道具。原只有一套白天演出用的花球,后增添了一套可供晚间演出的花球,即球内装上蜡烛可点燃,球外蒙红布,舞动起来红光闪闪,熠熠生辉。二是服装趋于统一。一色褂裤、包头,由当地富户集资购置“戏箱”。三是由专门“打场”的工具变为表演性的节目,兼打场工作。其功能起了质的变化。

“流星赶月”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地方色彩;代表二十八星宿的十四对空心花球,据老艺人说是根据津里街北头的开化寺(建于宋毁于清康熙)墙砖上的花纹仿制而成。伴奏的锣鼓曲牌多采用当地渔民中的“锣”、“长锣”、“哑锣”、“小跳子”等。

“流星赶月”的孕育、产生、发展、传承限于津里街独有,其原因在于津里街的“灯会”管理。灯会的“灯头”由十六家富户轮流派人担任,“灯头”负责安排当年的花灯制作和演出,一般是指令性的摊派。如规定“机房”(轧花作坊)制作和演出“骨牌灯”;“鱼行”(渔业)制作和演出《高跷》“商号”(商业)制作和演出“九兽灯”……次年再由新任“灯头”重新安排。但唯“流星赶月”专由十六家富户共同集资出人制作并演出。传授虽无固定的师承关系,但范围仅限于十六家富户,演员均由与这些富户沾亲带故的“小开”(注;大意为纨绔子弟)担任因制作、传授及演出权均为当地十六家富户所垄断,贫困的乡民无权参与,故没外流。解放后,虽无这种局限,但因该舞有一定的技巧性,故目前仍为津里街独有。目前该舞仍保留解放初期的演出样式,民间仍沿旧俗,节日里随舞队在广场演出。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将球内的蜡烛更换为电珠了,用干电池作电源。舞中女角也改由女性扮演。

1953年以来,“流星赶月”多次参加县、市、地区及省民间舞蹈汇演,荣获一、二等奖。1984年被滁州市定为保留剧目。1988年被国家文化部收录于《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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