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12 09:05 作者:扶贫办  来源:扶贫办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财政厅: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现将我市核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组长:  

组  长:吕锦宏  副市长

副组长:李仁标  市财政局局长

周利修市发改委主任

胡书玲  市扶贫办专职副主任

潘存良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丹妮  市发改委环资科副科长

冯绕权  市扶贫办科员

葛礼梅  市财政局科员

李雪飞  市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冯绕权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核查规模

1.已纳入补助目录项目

我市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个,装机规模1515千瓦。此次,开展核查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个,装机规模1515千瓦。

2.未纳入补助目录项目

我市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助目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个,装机规模490千瓦;此次,开展核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个,装机规模490千瓦。

(三)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纳入补助目录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市核查出现问题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个,装机规模490千瓦。主要问题有:苏巷镇吉庄电站规模为490千瓦,包含3个电站(其中:1个村级电站90千瓦、2个户户联建200千瓦)。开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2017年4月17日,并网时间分别是2016年9月30日、 2017年4月29日、并网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3个电站电容量合计录入国办系统,造成电容量合计数超过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件限定的300千瓦要求。

另外,我市核查出2017年6月15日前入网的19个光伏扶贫电站未及时录入国办系统。

二、 有关意见与建议

建议:

1.对未纳入补贴目录的苏巷镇吉庄光伏电站按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件规定给与补贴;

2.对我市未录入的上年19个项目待系统开通后补录,能按照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件给予解决国家补助。


附件1: 明光市已纳入光伏扶贫项目补助目录核查表.xls

附件2: 明光市未纳入光伏扶贫项目补助目录核查表.xls


明光市扶贫办     明光市发改委       明光市财政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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